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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作者:     来源: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31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310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我校推荐评选名额为4名(其中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至多1名),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推荐1名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参评;教学科研单位原则上推荐优秀教师人选。

副厅级(含)以上人员不参评;处级人员参评从严掌握;曾获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推荐条件

)福建省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高尚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学生四个引路人,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光荣形象。

3.专业能力强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4.教书育人成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敬业爱生;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业负担,积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5.坚守教育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为专任教师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不得申报。

6.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2.工作作风优良,品德高尚,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5.连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无违法违纪问题,本单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不得申报。

三、推荐程序

提名候选人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优秀教师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鼓励长期从教,向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领军人才教师倾斜。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各单位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且通过师德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或处(部)务会讨论,提名本单位候选人。

民主测评

1.优秀教师:分学生(研究生)和教职工进行民测评,参与学生测评的数应不低于任教学生(研究生)数的80%,参与教职工测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60%

2.优秀教育工作者:主测评范围为单位教职工和服务对象不少于20名)。

确定候选人

根据候选人民主测评结果和综合表现,经党政联席会或处(部)务会讨论,确定不超过1名候选人(每个单位能选一进行推荐)候选人在民主测评中的满意率须达到参评人数的80%及以上。

公示

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12:00前向教师工作部(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801室)报送以下材料:《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1,一式5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主要奖励证明材料一式1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附件3,一式1可公示结束后另行报送、《华侨大学教师师德专项考核申报表(附件4,一式1份)、《民主测评统计表》(附件5,一式1。基本情况和主要实绩等材料要求内容准确、突出业绩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sgzb@hqu.edu.cn

、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授予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并按照闽委办发〔202013号文件规定发放一次性奖金

五、联系人

教师工作部(李克砌纪念楼308室)

陈永煌 0595-22692370。


附件:

1.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2.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

3.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公示情况表

4.华侨大学教师师德专项考核申报表

5.民主测评票及统计表


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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