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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3    作者:     来源: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三、申报办法

(一)开展创建。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制定创建计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考评方式等,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活动,并做好相关规划培育工作。

(二)名额分配。教育部2023年拟认定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00个,我校可推荐1个团队参评。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不超过1个团队参加学校评选。

(三)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及要求:

1.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一式1份)。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一式6份(附件2),请详细阅读填表说明,其中团队名称写“****教师团队”。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

4.申报表中所涉及奖励、项目等佐证材料的复印材料,请形成目录装订成册(一式1份),佐证材料需学院审核并逐页盖章确认。佐证材料请扫描做成一个PDF文件,大小在10M以内。佐证材料如为外文的,建议在旁白处用中文进行内容说明。

5.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6月2日(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jsgzb@hqu.edu.cn。

(四)遴选认定。教育部将委托相关机构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团队开展认定。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已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五、复查考评

已认定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要加强团队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奋进的良好氛围。强化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注重优势互补、不断激发活力,形成团队可持续发展机制。

教育部将通过实地抽查,围绕建设指标体系的五个方面对已认定的团队适时进行复查和考评。复查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资格并摘牌。

六、联系人

教师工作部(李克砌纪念楼302室)陈永煌 0595-22692370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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